孤独谱系的异质性是否削弱了神经多样性范式?

作者:Jonathan A. Hughes(基尔大学法学院) 发表Bioethics (2021), 35:47–60 类型:开放获取原创论文(英文-中文双语版)

核心论点

Hughes 论证:神经多样性范式的核心主张——即孤独谱系不是病症(non-disorder claim)——因孤独谱系的异质性而无法成立。

神经多样性范式的三个核心主张

Hughes 识别出神经多样性范式文献中三个核心主张,认为第一个最为关键:

  1. 非病症主张(Non-disorder claim):孤独谱系及其他神经殊异状况并非病症,因为它们本质上并无害处——这是最核心的主张
  2. 社会价值主张:神经多样性如同生物多样性,对社会具有工具性或内在价值
  3. 自然/正常主张:孤独谱系是人类基因组的自然的、正常的变异

他认为后两者是补充性的政治论证,非病症主张才是评估范式的关键。

异质性的挑战

行为层面

DSM-5 诊断标准容纳了极其广泛的孤独谱系表现方式:

  • 社交沟通差异从"对同伴缺乏兴趣"到"想维持关系但沟通困难"各不相同
  • 重复行为从自我调节刺激到伤害性自伤
  • 孤独谱系更像一个多维"景观"(landscape)或"星座"(constellation),而非线性谱系

因果层面

孤独谱系的因果机制同样高度异质,存在多种相互竞争的生物学和心理学理论。

关键论证

并非所有孤独谱系相关的伤害都可完全归因于社会歧视或环境障碍。某些表现——如无法忍受常见环境的感官刺激、严重沟通困难、对日常微小变化的恐慌——即使提供了合理便利仍可能具有内在的不利性。

一个公正的社会也必须做艰难选择,无法完全满足所有群体的需求——未能满足特定需求并不必然是不公正的。

三种回应及其失败

Hughes 考察并驳斥了三种应对异质性挑战的回应:

1. 区分高/低功能孤独谱系

  • Jaarsma 和 Welin 等主张神经多样性仅适用于高功能孤独谱系
  • 失败原因:功能划分缺乏科学依据,且与神经多样性运动的包容性承诺矛盾

2. 区分孤独谱系与共病(co-occurring conditions)

  • 将有害表现归因于共病(如智力障碍、癫痫)而非孤独谱系本身
  • 失败原因:孤独谱系与共病的因果关系复杂交织,无法清晰分离;许多被归因于共病的特征与孤独谱系因果相关

3. 孤独谱系作为身份认同

  • 如同同性恋——身份认同意味着不应被病理化
  • 失败原因:身份可在不同程度上与自身状况认同——部分孤独谱系者并不视其孤独谱系为身份组成部分,如有机会希望被"治愈"

结论

Hughes 的结论是:神经多样性范式的主要主张要么不适用于所有孤独谱系表现,要么缺乏对神经多样性运动目标有益的清晰含义。

但这并不意味着:

  • 应放弃"神经多样性"这一概念本身
  • 应放弃神经多样性运动倡导的诸多政策

它只意味着:这些政策不应通过诉诸神经多样性范式的错误主张来辩护。

意义

本文是神经多样性范式面临的最系统的哲学挑战之一,直接关联以下辩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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